半職爸爸:兒童的權利
為什麼我們要保障兒童的權利?不同人有不同的理由,我自己想到最重要的理由就是,保護兒童是最有效率的。 保護大人無知 更耗資源 兒童雖然脆弱,但給他們相對不多的東西,就可以保護他們。吃的,住的,關懷,愛心,聆聽,溝通,就可以給兒童足夠的保護。一個兒童沒能買玩具,看到另外一些小孩有很多玩具,可能會有點悶悶不樂,但是,只要他身邊有愛護他的人,願意陪他玩,他就會得到快樂。他的快樂就得到了很好的保護。 保護一個兒童,大人付出不多,就可以發揮很大的效果。 普遍來說,兒童將來活着的時間,比大人和老人長,以生命的時間來計算,保護了一個兒童,等於保護了2個大人或者3個老人,或者,換一個說法,保護兒童,是保護了我們這個族群的未來。 相反,保護一個大人,我們要付出更多。我們要用更多資源去保護大人的「玩具」,即是車子、房子、股票、黃金、外幣戶口、工資數字、社會地位,以至大人愈來愈不可收拾的自尊心。我們還要處理大人更巨大的憂慮和恐懼,更巨大的貪婪和權力慾,更巨大的自大和無知。 要粉身碎骨 還是要為鎮暴歡呼 如果一個地方,連兒童的權利都保護不了,其他人的權利,自自然然,只會被剝奪得更嚴重。 即使是微不足道的付出,你也付出不了,卻對別人說以後遇到大問題,隨時找我幫忙好了,說這些話的人,一定是騙人的;而假如說這些話的人,還擺出一副義正嚴辭的樣子,那麼,他們不僅騙人,還一定是無恥的。 觀乎過去兩個多月,權力機關的各種表現,我很懷疑,還有多少家長相信,這裏是一個能給孩子保護的地方。我們能夠保護他們相信正義、公正和承諾嗎?我們能夠保護孩子不至於相信有權力的人都滿口謊言嗎? 當孩子長大了,在街上遇到身穿白衣或藍衣的持刀人士,他們應該報警還是應該禱告?當孩子長大後,看到憲制性文件列明的個人權利,他應該慶幸,還是應該懷疑?當社會出現不公義的情况,長大了的孩子,應該學會了不平則鳴,還是應該學會了噤若寒蟬?他們應該學會諂媚,識時務者為俊傑,還是應該學會接受被辭職、被判監和被驅逐?他們要學會粉身碎骨,變成坦克車下的血漿,還是要學會和白衣人握手,為鎮暴而歡呼? 這個地方,還是一個值得信任可以保護兒童的地方嗎? 一廂情願,以為保護兒童很容易,其實很難。其實,保護任何一個人,從歷史來看,也是極不容易的事。只是,到了某個重要關頭,我們最先想的,總是年輕人,總是兒童,總是那個可望而不可即、永遠都無法確定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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