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隨筆:還要把閱讀理解題目 交給原作者做嗎?
考試題目不為作者而設 每當文憑試中文科卷一閱讀理解完結後,大家總喜歡將考卷交給原作者試做,然後看看他們取得多少分。這種做法的意義是什麼?是想從原作者取得「答案」?是想看看出題人與作者之間對文意理解的矛盾,然後再看看出卷人如何自圓其說?其實,我們不需要看結果已知道,原作者一定不會取得高分,於是往往會得出以下的結論:今年閱讀卷的題目很難,難度之高,連原作者也不懂回答。我在想,考試題目不為作者而設,其難度能以原作者作答試題的表現來衡量嗎?如若有考生能在文憑試中取得比作者更高的分數,又是否意味他比作者更了解文意?其實作者沒有經過文憑試的訓練,不熟習考題命意及答題技巧,得分不高是情理中事,不必大驚小怪。 閱讀理解的文章是文藝創作,試題本身其實也是一種創作。試題設計包含了出卷人對作品的理解。試卷考問的重點、對全文結構的爬梳,是經過消化後的再創造,因此若要取得答案,就只可問出卷人,詢問文章作者是緣木求魚。出卷人擬卷時必然因着其背景經歷,文化視點及審美角度,以及對考生能力的設想,當中的體會與原作者的初衷或會存有差異,這很正常。我們知道文學作品傳達的信息具表層意及深層意,表層意用作解釋及說明;而深層意義則熔鑄了作者主體的情感與體會,因此分析時就會有討論的空間,有時甚至會出現模棱兩可。尤其在古典文學鑑賞,古人沒法現身解說,於是研究就需在文本及相關的創作內推理。 正因抱持這種「作者未必然,而讀者未必不然」的信念,文學研究得以發展,只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據,就可以成一家之言了。 考試有別於文學鑑賞 本來這種作者與讀者的撞擊是好事,雙方多作交流有助消除文本中的隔閡,溝通過程或許可以激發更多的火花,帶出更多賞析的角度。可惜這是公開考試,其主要功能在於分辨考生語文能力的高下,以及篩選出符合入讀大學資格的學生,故對文意的理解須有一定的限制,考題亦必要有對錯之分。為了考試,有別於文學鑑賞,我們最希望知道得分的標準及模式,以便過關。記得以往中文課程曾有一篇叫〈聽陳蕾士的琴箏〉的新詩,令中學生苦惱不已,因為作品多用借喻,意象豐富,想像空間較大。為了讓大家更掌握作品的深層意,有心人請得黃國彬先生公開解說其作。我想當時無論是學生還是老師,聽到他的解說一定覺得很紮實,因為終於可以較確切的掌握作者想表達什麼了。 不同場景做不同的事,考試從來不同做學問,參加考試要知如何得分,到取得學位就要拋開考試,開放胸襟,學做學問。叫作家做試題,既弄錯了對象,亦不能拓展我們對文本的了解,意義有多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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