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園地:小豆丁‧大議題 故事引路 了解兒童權利
近日社會經歷一場大型的社會運動,當中涉及不少人權的概念。人權是人類缺一不可的生存條件,但要小朋友認識及了解這個大道理,用硬生生說教的方式,他們未必明白。倒不如借繪本故事,讓小人兒體驗權利對他們的重要! 文︰許朝茵 沙拉阿姨(資料圖片) 卑微願望突顯生存權重要 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下簡稱公約),兒童的權利包括生存及發展、學習與成長、被聆聽意見,以及讓每一名兒童都能全面發展應有的潛能等。要令到小孩理解公約內容,香港繪本館導師沙拉阿姨推介以《天下的孩子都是一樣的——一本關心全球兒童的書》解釋。「這本書是一本偏向知識性的繪本,當中花了不少篇幅介紹公約內容,如孩子在不受傷害的情况下,有權與父母及家人同住,得到照顧,也引用不同國家的例子,加深孩子的認識。」 ◆《天下的孩子都是一樣的——一本關心全球兒童的書》 作者:大衛.史密斯 繪者:席拉.阿姆斯壯 譯者:謝維玲 出版社:台灣東方 根據公約,兒童的定義為18歲以下人士,所享的權利之一是生存權。在香港,生存權是一件平常不過的事,但在其他地方,並非如此。沙拉阿姨表示,為了令孩子對這個權利有更深的體會,推薦看《想當媽媽的克蕾特》,故事發生在埃塞俄比亞,主角是一個名叫克蕾特的小女孩,雖然生活苦困,但她仍夢想成為母親,好好照顧及愛惜他們,雖然只是卑微的心願,但對她來說卻是奢望。因為在現實世界中,克蕾特面對飢餓、疾病等問題,「雖然小女孩夢想成為媽媽,但要先解決自己最基本的生存問題,究竟她能否活下去?這正好解釋了生存權的重要,如果自己活不下去,也莫論夢想能否成真」。 ◆《想當媽媽的克蕾特》 作者:江敏景 繪者:凱利.杜普瑞 譯者:李黨 出版社:聯經 冒生命危險上學 爭取受教育權 而在公約內提及另一權利是發展權,包括兒童應有權接受正規教育、享受閒暇及文化活動,認識自身權利。沙拉阿姨以《馬拉拉的上學路:為平等教育奮鬥的女孩》作例子,「馬拉拉自小熱愛讀書,縱使面對塔利班的高壓統治,不允許女孩上學等不公義的制度,她仍勇敢地爭取,就算受到暴力對待、受到重傷,仍繼續冒着生命危險,爭取平等的受教育權」。 ◆《馬拉拉的上學路:為平等教育奮鬥的女孩》 作者:雷貝嘉.朗斯頓-喬治 繪者:珍娜.博克 譯者:陳如翎 出版社:韋伯 另外,保護權是公約內另一權利,其中包括兒童在受照料時,不得受忽視或虐待,包括性侵犯。沙拉阿姨推介《必須說出的祕密!——兒童自我保護繪本》講解這權利。書中主人翁小艾德的媽媽,在亨利爵士的城堡當清潔工,在媽媽工作時,爵士會和小艾德玩搔癢遊戲,但後來小艾德發現,爵士會在遊戲中觸碰到她的私密部位,曾要求爵士停止,但他並沒有停下來,反而警告她,如說出來便會解僱媽媽,聽罷,小艾德只好忍耐。直到媽媽發現她悶悶不樂,而向她提問並說:「沒有任何事情是你不能告訴我的。」小艾德最終說了出來,而且得到了媽媽的關懷和肯定。 ◆《必須說出的祕密!──兒童自我保護繪本》 作者:詹妮.桑德斯 繪者:克雷格.史密斯 譯者:楊桂諭 出版:小魯文化 勇於發表言論 捍衛思想自由 在公約中,最後一個權利是「參與權」,例如兒童應有自由發表言論的權利,包括取得和分享各種信息和思想的自由。沙拉阿姨以《如果我是市長》內的主角喬安娜作例子,故事發生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亞,喬安娜和媽媽從超級市場購物回家時,見到街上有人穿著得衣衫襤褸,亦有人正在翻找垃圾。她看到這個情景,感到很難過,因而想改變社會,而有想當市長的念頭。雖然喬安娜仍很年輕,不能當上市長,但她的爸媽鼓勵她把政見寄給市長候選人,讓他代為執行。最後她真的獲候選人親自回信,並且承諾,如當上市長,會讓每個人溫飽。 ◆《如果我是市長》 作者:塞西爾.金 繪者:瑞辛.奇瑞耶 譯者:黃瑋琳 出版社:聯經 ◆《旅程:在尋找家的路上》 作者、繪者:法蘭切絲卡.桑娜 譯者:黃筱茵 出版社:字畝文化 書中女孩身處戰亂之中,失去了爸爸後,女孩跟着媽媽離開家園,去另一個國家,途中她們要不時躲避危機。這個故事帶出公約內提及「難民兒童應得到特別的保護和援助」的意思,孩子可從她們的經歷,產生出同理心。 ◆《這是一本有顏色的書》 作者:夢乃娜.卡丁 繪者:羅莎娜.伐利亞 譯者:嚴淑女 出版社:青林 公約條文之一是「殘疾兒童有接受特別照顧和援助的權利,促進他們自立及積極參與社會」。而這繪本正設有盲人點字及文字,在全黑的頁面內設有凸字,令讀者可從新的角度去認識顏色,有助了解失明人士的處境。 ◆《有數學頭腦的女孩:工程師瑞.蒙特固的故事》 作者:茱莉亞.芬利.摩斯卡 繪者:丹尼爾.雷利 譯者:黃筱茵 出版社:字畝文化 故事改編自真人真事,生於1935年的瑞.蒙特固,從小對數學和科學非常有興趣,而長大後更取得工程師執照,任職於美國海軍,後來更成為全世界第一位以電腦設計船艦的工程師。不過,過程中經過了多次的種族歧視與性別不平等對待,但她也沒有被擊倒,反而更努力克服各種困難。她的故事,正代表公約內提到每一名兒童,無分身分、性別、背景,都可享受公約內的權利。
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