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創校長:教育與情緒發泄的藩籬

當孩子或者學生犯錯,作為家長或者教師,一定要斥其非,指出他的不是,這是每一個關心孩子成長的成年人都必須要做的事情。但大家可曾見過,有家長會在街上歇斯底里地怒罵孩子?到底成年人是在發泄自己的情緒,還是在想幫助孩子糾正行為呢?這兩者之間的分別在哪? 試舉一個例子:有學生忘記帶功課,老師指斥他時說:「你為何不帶功課?」、「為什麼又忘記帶功課?」或是「不是提了你很多次嗎?你一次又一次忘記帶功課」等。大家認為,這位老師是在宣泄自己的不滿情緒,還是在教育學生呢? 我們可從幾個角度分析。 重複消極發問無助糾正 首先,當孩子做錯事時,若我們只是不斷地重複問他「為什麼」做這件錯事,表面上好像是真的想了解背後原因,但實際上孩子很難回答的。假若他知道自己為何不帶功課,他就不會忘記帶吧!其次,我們會很容易在學生面前覆述他曾犯過相類似的錯事,如說「你上星期又忘記帶」、「兩個星期前又忘記帶」或「我昨天明明提你了,你今天又忘記帶」,這種重複,只能讓孩子知道自己仍然沒辦法改善好,基本上與糾正行為沒有關聯的;再者,我們會重複說些消極沒意義的發問,例如:「你要我說多少次才記得呀?」、「為何A同學記得,你又不記得?」 這樣看來,老師說這些話都是在「發泄情緒」,而不是幫助學生改變行為的方法。 即使可以改變,也不過是孩子不想你再在他身上宣泄情緒而作出改變。這種「情緒勒索」,並不能真正改善到孩子的行為問題。 提出方案 與改善行為有關聯 但如果從教育學生的角度出發,大致可以分成三種做法。第一種是「正增強」,即跟孩子說「你今次忘記帶不要緊,但下次你記得帶時,我會獎你零食或者小禮物」,這種方法有助孩子提升動機,他會為獎賞而作出改變;第二種是「負增強」,即剝奪孩子喜歡的或是既有的利益,如說「因為你忘記交功課,所以罰你沒有小息時間」、「你今天不可以去公園玩」或者「不買你想要的玩具」,孩子會因為害怕失去他們的權利或喜歡的東西而改善行為。 說到這裏,我當然想提出更有意義的方法,就是注重改善行為方案的關聯性。 意思是,我們是否可以提出建議或要求孩子做某些行為,而那些行為是與需要改善的行為有關聯的呢?舉例跟孩子說:「你可否做個計劃表或者清單提醒自己交什麼功課?」或「你可以畫一幅四格漫畫提醒大家都要執拾好需要帶的東西嗎?」通過這些有意義或具相關性的行為,孩子就會明白到,自己做錯事所引伸的後果是會影響別人的,因此他們不是為了不被責罵或得到獎品而去作出改變,而是由衷地作出改變。 作為成年人,我們實在需要檢視一下自己如何處理孩子犯錯的態度,以免把情緒化的打鬧變成了合理化,甚至變成一種反射條件:當孩子一做錯,我們反射性的把一些說話或一些行為發泄在孩子身上。當孩子做錯時,我們發脾氣,其實他們不會看到自己的錯處,他們見到的,往往只是成年人罵他們的醜態。這樣,根本於事無補,也無助塑造孩子成為一個有良好品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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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媽CEO:情緒勒索

(網上圖片) 我自小雖然經常和母親對着幹,但其實我十分在意她對我的評價;我口硬說不在乎,心底裏很渴望得到她的愛和讚賞。這種愛恨交纏的母女關係,令我精神上承受很大的壓力。我小時候一直有咬手指的習慣,十隻手指頭全部咬到見血方休,母親一直責罵這是壞習慣,不知道這是精神狀態不穩緊張的警號。她對我施予的體罰,對我來說只是暴力的發泄,徹底的羞辱。由始至終我都不曾明白,為什麼達不到她的要求,做不到她想要我做的事,就要被懲罰。我不是沒有嘗試過強迫自己順從聽話討好她,但發覺無論怎樣做,她都覺得不夠好、不滿意,這更激發我的仇恨心,母女關係更勢成水火。 關係轉好卻未真正釋懷 直至我做了媽媽之後,開始理解到母親當年的行為,背後的原因無非都是為我好想我好。但這些好,卻令我窒息,最可惜的,是反而拉闊了我們之間的關係。為什麼媽媽如此憎恨我?母親的地位及決定不容挑戰,這樣大逆不道的說話不敢亦不知如何開口。我恨極亦只能在夢中痛哭質問,這樣的夢境一直不斷纏繞我,每次醒來頭痛不止,滿面淚痕,哭濕了不知幾個枕頭。我的偏頭痛,是這樣開始的。雖然說母親晚年時,我和她終於能夠好好相處,但我只是選擇忘記而不是真正釋懷,我一直都想要答案。 直至最近讀到Susan Forward的Emotional blackmail,原來這是「一種無法為自己負面情緒負責並企圖以威脅利誘迫使他人順從的行為模式」、「人被他人控制時,所呈現一種不舒服的狀態,進而有可能做出多餘舉動,澄清、果斷、據理力爭,才有機會突破此狀態」。 而周慕姿的《情緒勒索》,提及六個重要的特徵,要求(demand)、抵抗(resistance)、壓力(pressure)、威脅(threat)、順從(compliance)、舊事重演(repetition)。 書裏提出的其中一些例子,父母對子女說:「供他吃穿念名校,讓他不用擔心生活,結果這樣回報我們。」、「你真的很自私,怎麼都只想到你自己?」;丈夫對妻子說:「叫你幫我做這麼一點點事而已,你也要叫叫叫,我真是看錯你了,當初結婚我還以為你是個體貼的女人……」;老闆對員工說的:「我因為看好你才把這份工作交給你的,你不想做沒關係呀,後面還排一堆人等着要做。」原來全部都是情緒勒索的呈現。 勿把愛變成害 不要把愛變成害,不能讓期望變成枷鎖緊箍…… 「過度在乎別人感受者、習慣自我懷疑者、無法拒絕不合理要求者、渴求他人肯定者」。為愛、為工作、為成長中重要的人,變得患得患失一次又一次自我犧牲的,都是被勒索者。不管什麼年齡角色崗位環境,都無可避免會身受其害,被勒索者的無助痛苦,何止苦不堪言? 結錯婚可以離,選錯工一樣可以離,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如何能離?醒覺吧!不要把愛變成害,不能讓期望變成枷鎖緊箍,讓孩子健康快樂成長吧! 文﹕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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