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媽CEO:養兒不防老
最近有新聞報道,據報有七旬老父憤然提告自己兩個兒子,把自己用作養老的樓宇擅自賣走,連門鎖都換掉,有家歸不得,要求法庭頒令取消買賣交易及取回物業擁有權。之後又有兩個兒子接受訪問時欲言又止地反駁,大揭父親爛賭及破產的瘡疤。
至親的家人搞到水火不容,擺明攬炒一齊落地獄,真正情何以堪?
所謂清官難審家庭事,一家人關係糾纏分割不清,當事人都未搞得清楚,何況我們局外人?這名父親和他兩個兒子的情仇,肯定有其他瓜葛。而老父除了訴諸法律希望奪回物業擁有權,更講到明計劃報警,指證兩個兒子向銀行虛報資料,以騙取按揭貸款。明知若兩個兒子詐騙罪成,自己亦難逃同謀罪,更說已經準備好一齊坐監。我不講什麼血濃於水的肉麻說話,但至親的家人搞到水火不容,擺明攬炒一齊落地獄,真正情何以堪?
至今我依然清楚記住自小媽媽的教訓,「好仔不論爺田地,好女不論嫁妝衣」,因為家境環境可以變,祖上有的,父母有的,不代表自己會有,所以不能依賴別人,做人一定要靠自己,要有獨立能力,自食其力。講起來,父母親對我的教誨真是無價寶。
忽發奇想,要是結集成書出本《張氏家訓》,加上我親身體驗的獨到心得經驗講解,會不會有市場?
對簿公堂毁家人關係
有好友問我,有沒有專打爭家產的好律師介紹,我說有,不過收費很昂貴,絕對勞民傷財,兩敗俱傷。我是過來人,過程有幾多掙扎痛苦,簡直苦不堪言,一場朋友,我出於好意,勸她以和為貴。一旦走上對簿公堂這一步,一家人的關係亦會徹底被破壞摧毁,就再沒有修補的可能,真正老死不相往還。好友的答覆是,本來就已經沒有往還的空間,誓要奪回自己的清白,保住執行父母的遺願。律師費不管幾昂貴都好,寧願益律師,都不想有一毫子落入貪婪卑鄙家人的手中。
物業轉兒媳 兩人即變臉
我亦認識有老人家以為兒子媳婦孝義,照顧很周到,便把名下物業轉給兒子,銀行戶口保險箱所有存款股票聯名持有。一切手續辦妥之後,媳婦的照顧開始不再周到,一向言聽計從和顏悅色的乖巧兒子,愈來愈沒耐性聽她說話,脾氣愈來愈暴躁。幾年下來,已經由對她惡言相向,到了語言肢體暴力的對待。想留住一直照顧她的傭人亦不能,因兒子拒絕承擔一切薪金開支,老人家捉襟見肘,有病想看醫生都要低聲下氣,她向我哭訴,從未想過老來日子過得如此折墮。
奉勸各位父母,一定要對自己好一點,爹親娘親不及銀紙親,保障自己日後生活,免得晚節不保,喊都無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