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媽CEO:錯在和孩子做朋友(上)

在孩子權高漲、孩子王當道、家教淪亡的今日,一直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這樣的局面究竟如何開始形成?

很多自以為開明開放的父母,說不要孩子把他們當作父母,無分彼此做朋友。因為要和孩子做朋友,所以不能用父母的角色去管教制止孩子的所想所做。不管有理無理,不論場合,不管其他人死活,孩子都可以率性而為。他們一句:細路仔係咁㗎啦!任由孩子為所欲為,胡作非為。

自以為開明 其實疏於管教

這批家長口口聲聲尊重孩子的自由及權利,驟耳聽來蠻有道理,理所當然。當父母和孩子是在做朋友的話,大家就是平起平坐的平輩,憑什麼說管教?

真的要多謝洪蘭老師,我無意中發現老師幾年前寫的文章:〈錯誤的觀念:以為跟孩子做朋友,才是好父母!〉。洪蘭老師寫的「理所當為」,我誠意再一次向大家推薦!

洪老師在文章內說的個案,是一名留美碩士回台灣找工作,他自覺條件好,是個打着燈籠沒處找的人才,他認為好工作應該自動找上門。結果等了4年,配得起他的工作未有出現,但拍拖9年的女朋友卻步步高陞,和他的距離愈來愈遠,要求分手;他竟然惡向膽邊生,開車撞女友,再兩度掉頭撞向她,誓要置她於死地。

警察逮捕他時,從他車上搜出一封信,內容說:「我最大問題是一直沒有辦法自立,32歲連自己都沒有辦法養活。這個家,比人家差;你們做父母的責任很大。我們都還在讀書,你們就不努力工作了;子女有樣學樣,變得懶散、不積極。你們根本不應該買房子給我與弟弟,讓我們太早就不學會努力工作。」

千錯萬錯原來都是養育他父母的錯!我隔着個mon都有想一巴車埋去的衝動!

不過,這一巴,究竟應該車向他的父母,還是這個人渣?雖然以上個案在台灣發生,但其實放眼香港,類似個案雖未去到如此極端,但這種高不成低不就、攞正牌做隱蔽青年甚至中年、名副其實的廢中青,我也見過不少。

洪蘭老師除了勸喻各位父母,要馬上檢討自己是否豎立了壞榜樣,還提供了5點建議,教父母應該如何做父母,是管教教育孩子的基礎和根本。今期先分享第一點:

孩子的行為是父母的鏡子

1.幼兒養成好習慣

孩子的行為是父母的鏡子,父母的行為是孩子的榜樣。父母的待人接物方式,就是孩子的待人接物方式。所以父母必須以身作則,有教養的父母才教得出有教養的孩子。不過很多父母所謂管教教育,只不過是口頭禪,講咗等於做咗,沒有落實貫徹並徹底地執行。

好習慣要有紀律,要堅持經年累月養成,但壞習慣話咁快就學到,一旦養成,就經年累月都改不了。

洪蘭老師說從動物實驗中得知,先不管習慣是好是壞,任何習慣即使是戒掉了,還是三不五時會再出現,只是強度沒有以前厲害,這叫「自然回復」。

老師的這一個結論正中核心:「所以幼兒教育最重要在良好習慣的養成,而不是送去上什麼才藝班。」

另外4點下周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