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GPS:教學行政,水火不容?
教師的工作離不開教學與行政,當中教育界一直詬病的,就是行政佔據教師大量時間,令他們不能抽身教好學生。可是,筆者想唱反調,提出行政與教學並行的概念,讓學校及教師反思教師工作應如何分配。
首先,我們得要明白行政工作有「教學組」、「教務組」(個人成長等)及「學校行政組」(維修及電子用品等)三大組別。很多時,教師除了教學外,就是身兼升學輔導或考試組等行政工作。
為方便大家了解,以一名商科教師為例,如教師本身負責升學就業,表面上這行政與他的商業教學全無關係。但是,每一個行政組別都是按其校情及學生的需要而組成。而教師被安排到相關行政單位,必然與他的本科知識或自身強項有關。以商科教師為例,他們善於分析個人理財,為人生規劃做準備,這些正是學生升學生涯中要掌握的東西。若教師對理財有一套獨特見解,這分理念就可融入教學之中。現實中,可能因課程設計所限,部分理念未必能在教學中提到;但若教師是負責升學輔導的工作,就可加以調適或增補相關內容到輔導之中。
行政工作應切合教師專長
由此可見,在清晰教育理念支援下,教學及輔導工作可互補不足,從而令學生得益。現實教學中,無數傑出的教師都是以理念先行。藉着行政工作之便,提升教學及學生個人成長的效能。這種教學與行政的協同效應,都是因為教師有專業知識及個人自主能力,在形成個人教育理念後,發展一套統整的課程。由此可見,理念先行是令行政與教學結合的重要因素。
善用資助 校務處分擔雜務
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行政工作都可以與教學接軌。若被委派與學生成長或學習全無關係的工作(例如跟進學校工程),要以理念推動行政並產生協同效應,實在有一定困難。所以,學校在安排教師工作之時,應分清什麼事務與學生有關。要是該行政工作並無教育效益(如要教師向供應商索取報價及親身印刷筆記等),實應盡量減省。善用政府的新資助,把這些工作分發到校務處,讓教師真的以學生為本,專注於對教學有意義的事。
文:何振聲(香港教育大學教育政策及領導學系講師)
作者簡介:由香港教育大學教育及人類發展學院的學者輪流執筆,分享對教育研究、政策和議題的所見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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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PaMa 教得樂 第27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