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瑞典人:孩子係得嘅!

史提拉在鞋架上提起自己那雙粉紅色波鞋,一屁股坐在地上,抓起其中一隻,往右腳上套呀套。一次、兩次、三次都套不準,她沒放棄,沒沮喪。兩歲未足的小孩子,眼睛睩睩嘴仔嘟嘟,努力地幫自己穿鞋子。「非常好吖史提拉!」我蹲在她面前加把口,沒加手。結果史提拉成功地穿好粉紅波鞋,繼而站起來,踮起雙腳想拿太陽帽。人仔細細不夠高,於是我拿下來遞給她,史提拉一手接着立即套在頭上。帽子戴得少少歪,不要緊!

以上是我工作的幼稚園日日上演的劇情之一,其他例子還包括:歲半幼兒托着大人的手上落樓梯出去校園玩耍、兩歲人仔自己換尿片、三歲小朋友吃完午餐自行把碟上剩餘食物倒入分解箱,並把杯子刀叉放好在手推車上、五歲孩子自己搽太陽油……

作為瑞典的成年人兼教育界一分子,幼稚園教師的重要任務之一是鼓勵孩子們:「你係得嘅!」

瑞典人培育的下一代,在幼兒教育行業中稱為「具勝任力的孩子」,即是說:大人有責任把握和製造機會,鼓勵孩子以自己的步伐建立並訓練日常生活的基本能力。誠然,生活在瑞典跟香港是南轅北轍的事。北歐環境地方大,人們習慣親近大自然,三歲孩子由跌倒學起,跌完哭完起身再學,慢慢便曉得自己打鞦韆、瀡滑梯、踏單車甚至滑雪。這些都是地利的因素。

有得跌,因為大人肯放手,有時也不得不放手。瑞典核心家庭沒有家傭姐姐,祖父母也不像中國人家庭般投入幫忙照顧孩子。父母要上班,孩子便要懂得自理。上面提到的兩歲史提拉,爸爸媽媽都全職工作,她就日日上幼稚園,七點半至五點半像返工一樣,跟班上十八個一至五歲的同學仔以及我們三個老師天天相對,看到聽到學到的都不少。瑞典幼稚園九成九屬政府管轄,質素算平均。就算私家幼稚園,每月學費也一律按家庭收入徵收,最高為一千港元左右,包食包瞓但無校車。

體制讓家長放心把孩子交來幼稚園,安心上班去。這些都是人為方面的因素。

我家六歲細女,每周起碼有三天由同校的十二歲家姐接放學,兩姊妹自行乘兩個站電車回家,再自己做三文治作茶點,有時興起更會夾手夾腳焗朱古力蛋糕。今天下午忽然下雨,她們沒雨傘,我仍在上班,當時有擔心過,旋即跟自己說:「濕身好閒,並且會乾」。果然,姊妹倆回家半身濕,並且稍後乾了。

知道香港孩子被形容為「殘孩」時,我覺得好可惜。有說人生頭一千個日子是影響一生的重要階段,是造就一個人的奠基石。我大約明白老人家怕孫兒熱親冷親,虎媽們驚仔女未跑先輸,其實你也知道,小鬼們才真心百無禁忌。孩子的天生好奇心和學習能力,隨時比媽媽爸爸還要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