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媽CEO:父母誓詞
決定結婚肯定是兩個人之間的事,但離婚就不一樣,一旦有了下一代,就不能鹵莽衝動草率了事,必須先為被牽涉其中的無辜孩子着想。結婚即使一時衝動,生仔怎可能三分鐘熱度?所有離婚的夫婦都曾經根據香港《婚姻條例》第21條規定,在婚禮的誓詞儀式上立下有法律效力的誓詞。雖然誓詞簡單,但當中蘊含的意義重大,這代表着夫妻間承諾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有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將永遠愛你、珍惜直到地老天荒,我承諾永遠忠誠!為什麼把寶貴的生命珍貴的孩子帶到世上之前,如此重大的決定,竟然毋須為孩子許下誓詞諾言?
可有想過孩子幸福?
近期一宗慘絕人寰的慘案,那對用可憐不足以形容淒涼的兄妹,死者已矣生者何堪?所有錯都只能是父母的錯!即使怎樣懲罰都不能挽回小女孩的性命,更加補償不了在生的人身心所受的摧殘及傷害。年紀輕輕結婚不是問題,不知就裏生下第一個孩子都不是問題,繼續生第二個可就是個選擇,決定離婚,離婚之後再婚,全都不是問題,問題是從未有為過孩子的生活幸福着想,這就不止是問題那麼簡單,而是需要問責!
這件慘劇,要由幾多無知無良無人性聯手造成?孩子最需要媽媽的時候,被人限制相見時間,而據報章報道,過去一年因前夫禁止,孩子生母未能探望子女。是否有其中一方違反離婚協議?其間有沒有去追究?
慘劇再三發生 沒有人是孤島
上帝要你滅亡必先使你瘋狂,這個世界可能根本不適合孩子成長居住。
不論家庭背景貧或富,孩子們的生活一樣苦,人生對孩子們來說,究竟應該有什麼意義?近年接連的大中小學學生自殺,兒童被父母虐待欺凌侵犯事件不斷發生,我想起十七世紀英國詩人多恩的一段話:「沒有人是孤島,每個人都是整片大陸的一部分,沒有人是完全的自己,而總是社會全體的一部分。當喪鐘為他人響起,你不要問喪鐘為誰而鳴,喪鐘是為你而鳴。」
生育前為孩子許下承諾
我懇請各位準父母,決定生育之前,坐下來好好為孩子的未來作出和結婚一樣的誓詞承諾:「無論日後父母關係順境逆境或離婚,生活條件境况是好是壞是富是貧,永遠信守執行此承諾,在互相尊重,一同學習之下成長。子女毋須成龍成鳳,亦無責任滿足達成父母自己達成不到的願望,無論健康疾病樣貌性格性別如何,父母將永遠愛你比愛自己更多,珍惜你直到天荒地老,終此一生竭盡所能守護保護,捍衛子女的快樂和成為最好的自己的權利。」每當教仔女教到氣咳氣憤之時,拿出來提醒自己曾經許下的承諾,絕對有助自己把持得住。
如果不愛,何必作孽?即使很愛,不懂得愛,就請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