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GPS:小朋友可否沒有英文名?
香港華人用英文別名很常見,不少家長更會為小朋友在身分證上加上英文別名(如CHAN, Tai Man Tom)。然而是否每個小朋友都必須有英文別名?
有家長在小朋友入讀小學時,在《學生手冊》個人資料「英文名」一欄,填上小朋友中文名字的拼音。交回手冊後,班主任特意打電話給家長。
班主任:請問浩昌有沒有英文名?
家長:我在手冊填上Ho Cheong,用這個就可以了。
班主任:不是,有沒有像John、Peter、Mary那些英文別名?
家長:沒有。
班主任:是否需要改個英文別名?如果沒有,外籍英語教師很難叫他的名字。
家長:不用了,謝謝!
班主任特別致電家長,可見他認為,以中文拼音作為英文名仍有「不足」之處,小朋友「應該」取個英文別名。這做法在香港華人十分普遍,但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人會否同樣取用英文別名?筆者於是從外地朋友的名字中探索,發現其他地區的人士通常以自身的姓名音譯,而不另取英文別名。例如新加坡華人「淑華」的英文名是Seok Hwa;日本人Mari真理,沒有用Mary作為英文別名;印度人Anika,不是Anita。當然,也有外地朋友使用英文別名,例如:名字是James的印度人,他是基督徒。但總體來說,英文別名的使用並不像在香港華人之間那樣普遍。
也許讀者認為,這正反映香港是國際大都會,擁有中西文化匯聚的特色。兼具中西文化視野,在現今全球人口遷移的社會,確實是一項優勢。不過,有了英文別名是否就足夠?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有否善用每個機會來融入西方文化?例如日常習慣說英語、瀏覽英語媒體、閱讀英國文學典籍?甚至能否指出England(英格蘭)、Great Britain(大不列顛)、The United Kingdom(英國)三者的分別?筆者相信,起用英文別名僅是學習跨越中西文化的開始,我們應可更深入了解西方文化。
非華語小朋友 用原名音譯成中文別名
筆者留意到一個情况,香港主流學校有不少非華語小朋友就讀,教師會用他們原名音譯成中文別名,但不會另取英文別名。例如 Fatima叫法蒂瑪;Aisha的中文別名是愛莎,英語則維持叫Aisha而不會叫Anne。他們本身的名字可能來自母語,並非源自西方文化,與華人將中文名字英譯一樣,英語教師不一定能讀出來,但教師為何不建議他們取個英文別名?
像華裔人士一樣,非華語小朋友本來的名字都很有意思,可反映他們的文化背景。例如:Aisha和Fatima大概是巴基斯坦裔伊斯蘭教徒。教師對非華語文化有所認識,有助他們了解小朋友的家庭背景,對教學很有幫助。
使用英文別名不是壞事,但更重要的是欣賞多元文化,對不同文化底蘊有更深入的認識。
文:林浩昌(香港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作者簡介:由香港教育大學教育及人類發展學院的學者輪流執筆,分享對教育研究、政策和議題的所見所感。www.facebook.com/FEHD.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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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PaMa 教得樂 第5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