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講媽:平安夜#Me Too

投考紀律部隊時就已經有心理準備,「紅日」基本上無假放。班務工作(在懲教院所內穿着制服管理犯人)固然需要24小時輪班,就算加入了更生事務組便裝上班,帳面上五天工作,實際上仍然24小時 on call。聖誕節期間各大宗教團體、非政府機構NGO都會組織義工,探訪在囚人士,一日要協調多場節目。又要stand by 提供心理支援,因為每逢佳節倍思親!服刑一段時間的大男人也可以因為節日氣氛而哭到死去活來。更經典的是「分手總要在年尾」﹣前度們真心狠毒,總是趁佳節臨近寄分手信,生怕囚友不夠絕望、不夠慘情。

圍牆外,有幾年時間我是負責女孩的監管工作,即是服刑完畢仍然要「守行為」、「揹瑯瑯」。除了定期家訪外,幾乎每天都會電話聯絡這班「妹G」(對年輕女囚犯的別稱),了解她們的行蹤、近況。試過與朋友食飯時,其中一個妹G情緒不穩,打電話給我哭訴,我立即上身變了熱線輔導員,朋友就成為空氣人。有女同事曾半開玩笑,認為「嫁唔出」可以向政府民事索償,因為這份工作犧牲正常社交。

「守行為」是年終無休,聖誕節我仍然要監管她們、繼續擔心她們:擔心她們「射波」偷懶曠工、擔心她們醉酒鬧事、擔心她們高買化妝品、擔心她們分手當街掌摑男朋友(而且被人放上網肉搜,連累我寫報告……)

看管這班「妹G」就好像湊女一樣,又勞氣又激心,但又不想放棄。平安夜我會提醒她們要留在家中平安渡過,不單因為她們有宵禁令在身,不可以外出,更加是擔心她們的人生安全,怕她們輕率結交異性,讓人有機可乘。

由林奕含事件、荷里活性醜聞到近期本港運動員在社交媒體的#Me Too聲明,反映性暴力普遍存在,只是社會(特別華人社會)的敏感度不高。大部份妹G很早已經有性經驗,但未必是自願的:有一個高個子、天然呆的妹G苦苦哀求我,離開院所之後不想回家,主動提出住在宿舍,原來她被親生哥哥侵犯,但一直不敢求助;另一個嘴藐藐的慣犯,竟然有次打開心扉哭訴12歲時遭朋友侵犯奪去處子之身,警署報案時反遭媽媽責罵她自甘墮落,她亦因此「失憶」拒絕提供資料予警方,讓那男人逍遙法外。

有些妹G 竟然不介意再次被人侵犯,因為自覺被侵犯過,身體很污穢,連自己都討厭自己

這群妹G 性格反叛、經常離家出走,有犯罪背景又曾經吸毒,負面標籤令她們面對性暴力時更退縮、更無助,很容易再次成為獵物。而且她們自我價值偏低,有些妹G 竟然不介意再次被人侵犯,因為自覺被侵犯過,身體很污穢,連自己都討厭自己。遇到這些個案,除了心痛及氣憤,就只有無奈。

做父母有責任保護子女,更重要是教育子女如何保護自己、愛惜自己。其實不論男孩或女孩,都有機會遇到性暴力,趁孩子還小,父母要商量如何把性教育帶入生活,協助家庭建立正確開放的態度去討論性。如果你養育一個男孩,你有責任教懂他尊重女性。尊重任何一位女性就如尊重自己的母親、自己的姐妺,不會就女性的衣著打扮評頭品足,不會認為承認被侵犯的女孩是搏出位、搏同情;如果你養育一個女孩,你要教懂她保護自己,不立危場之下,要引導她的內心變得強壯,敢向暴力Say N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