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講媽:情緒勒索的特徵
最近跑了幾趟法庭,看見裁判官處理一宗工傷賠償案件。由於等候專家證人報告已一再押後,但辯方律師稱專家很忙,未能提交報告並申請再次押後審訊。法官追問一個合理時限,律師卻回答「盡快」,官奶奶火冒三丈:「快?明天?下午?你出去打電話問專家有多快!」法庭頓時鴉雀無聲,律師垂頭喪氣的出外「打電話」。
回家告訴老公裁判官義正詞嚴、狀甚「有型」,不經意加了一句,假如雞蛋仔日後當上法官真的光宗耀祖了!豈料他白了我一眼,訓令我不要強加期望予孩子身上,勒索了他也懵然不知⋯⋯「情緒勒索」這幾隻字最近成為老公的口頭禪(及擋箭牌,主要用來搪塞我購物的衝動……)除了悻悻然閉嘴之外,也讓我認真地想,對兒子的期望會否走樣變成勒索?
被勒索者像走進迷陣,隱匿知道關係出現問題,但又不知道如何處理,感到無能為力,唯有以不變應萬變,繼續乖乖捱打。
隨便上網搜尋都會找到心理學家Susan Forward 著作提出的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她指出一種普遍存在於關係裏的行為模式:「一個打手」無法為自己負面情緒負責,並企圖以威脅利誘迫使「一個捱打」的順從。這個願打願捱的行為模式被迷霧(FOG)籠罩:恐懼(Fear)、義務(Obligation)與罪惡感(Guilt)。被勒索者像走進迷陣,隱匿知道關係出現問題,但又不知道如何處理,感到無能為力,唯有以不變應萬變,繼續乖乖捱打。
父母的期望變為情緒勒索,似乎要留意有沒有「迷霧」。不經意操控子女的感覺,讓他們感到恐懼焦慮、內疚羞恥,最後屈服接受自己必須要滿足父母期望的命運。乍聽之下,那會有這麼不近人情的父母? 我也不會笨得直接告訴雞蛋仔,你要成為一個法官,因為你要令我開心,不可浪費我花在你身上的心血。
但是,如果我「婉轉」一點呢?例如:「雞蛋仔,如果你不能夠成為法官,將來沒有人會尊重你的!」、「雞蛋仔,你有責任去努力讀書,成為法官就證明你有盡力!」、「雞蛋仔,聽媽媽話,沒有一種專業比成為法官更好。」、「雞蛋仔,不用擔心讓我失望,反正你從來都不顧及我的感受,沒有為家庭努力!」
華人家庭很重視倫理孝義,這種美德有時卻被刻意操縱製造一場迷霧,逼令孩子的言行都要符合家庭「標準」,否則視為不孝、無家教。
「婉轉」一點的表達,是否似曾相識?華人家庭很重視倫理孝義,這種美德有時卻被刻意操縱製造一場迷霧,逼令孩子的言行都要符合家庭「標準」,否則視為不孝、無家教。家庭標準及期望,經父母「霧化後」便會扼殺了孩子的獨立性。有些小朋友從小到大都順從父母要求,放棄自己的想法或表達的權利;這種懂事乖巧的孩子,要在恐懼、義務與罪惡感中生存下來,猜想父母說話背後的期望,慢慢習慣了努力滿足成年人可能不合理的情緒需求。孩子願意捱打可能是因為害怕失去父母的愛,我們習慣說:「再不聽話,以後就再見不到爸爸媽媽了!」,就是捉到孩子的痛處:很愛父母、很害怕失去父母、很希望得到父母的認同。
望子成龍沒有錯,但孩子得到父母的支持與接納也是天經地義,錯在這個互相倚賴的共生關係中,有人不願意為自己的感受負責。 雞蛋仔的成就不是我和老公的成績表,父母的成績表反映在管教理念與實踐,孩子只需要為自己的將來負責就足夠了。老公的口頭禪也算是個提醒,不要製造霧鎖家園,長期呼吸困難會變成慢性病,最終沒有一個家庭成員得到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