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有教:2至5歲玩電子產品 每日最多1小時
今時今日,電視、電腦、平板電腦、智能電話等電子產品,可說是無處不在。它們為生活帶來方便與娛樂,好處自然不能細數;但近10年的科學研究發現,電子產品對6歲以下的幼兒可能弊多於利!
2歲以下的幼嬰,需要觸摸實物、與真人互動,才能有效學習。在沒有成人的指導下,電子產品的2D影像並不能幫助幼嬰認識3D的真實世界。所以,按照美國兒科學會的指引,家長毋須特意安排幼嬰使用電子產品。在特別情况下(如家長身在外地),幼嬰可以在其他成人陪同下使用電子產品,和家長保持聯繫。陪同的成人可以把電子產品的影像「傳譯」給幼嬰知道。
愈玩手機多 解難社交能力愈差
2至5歲的幼兒,漸漸能夠通過電子產品學習。但電子產品,尤其是平板電腦和智能電話,影像千變萬化,功能日新月異,容易令幼兒着迷,着迷到忘了吃飯、睡覺、與真人互動,也忘了(在真實世界中)遊戲。加拿大心理學家Sheri Madigan與團隊於今年1月發表一份重要的學術文章:研究團隊與2400個家庭協作,在幼兒2歲、3歲和5歲時抽取數據,量度他們使用電子產品的習慣和身心發展狀况。結果發現,幼兒2歲和3歲時花愈多時間使用電子產品,3歲和5歲時的解難能力、社交溝通技巧和大小肌發展都愈差﹗
綜合以上發現,家長應該控制2至5歲的幼兒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美國兒科學會就建議,幼兒每天不應使用多於一小時的電子產品。
幼兒使用時家長應盡量陪伴在側,幫助幼兒把電子產品顯示的內容,與日常生活連繫起來。例如:幼兒在YouTube見到獅子,家長可以和幼兒討論獅子和花貓的相似之處。
另外,家長應留意自己有無沉迷使用電子產品。家長與幼兒相處時,是否長期開着電視,電話不離手,身邊還放着一部平板電腦呢?家長不妨在特定時間,如吃飯、親子遊戲時,關上電視、收起電話和平板電腦,全情投入親子時間,更樹立好榜樣,讓孩子學習有節制地使用電子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