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職爸爸:5年前 5年後
5年前,女兒讀小學,對佔中一知半解;5年後,讀中學了,她身邊同學自發參與遊行和集會,反對修訂《逃犯條例》。
遊行當天,舉目白衣人,大部分非常年輕,10多歲,或20歲,我相信其中很多沒有參與過5年前的佔領運動。5年,一個世代,我們的施政者再次製造了一代人的青春回憶。
青春的殘酷物語
5年前的熱血、憤怒、淚水、挫折、失望和殘酷,5年後重新回到現場。製造這些經歷的人,不是命運,不是煽動者,而是大權在握的人一念之差。從天而降的《逃犯條例》把一代人送上一個戰場似的處境。遊行時除了一大群年輕人,還看到一個一手持拐杖一手持標語、滿頭花白的老婦。人龍移動緩慢,老婦的步伐更慢。看着看着,淚盈於眶。這樣的處境,孰令致之?
6.12的集會,是繼5年前佔領運動後另一次大型抗議運動。6月9日的103萬遊行,當權者視若無睹,還有什麼當權者是願意看見的?裝盲的人,早就閉上了眼,看不見不出奇,出奇的是,裝作沒有良心和智慧的人,真的可以沒有良心和智慧。午夜夢迴,他們真的不會驀然驚醒而冷汗淋漓?
5年之後又5年,5年之後又5年,即將完成初中的女兒,5年後,又會面對一個怎樣的世界?
青春不應拋擲在爭取一口自由的呼吸,因為青春本來就與生俱來擁有最自由的呼吸。年輕人為了一口氣,很可能要付出極大代價:遺憾、殘缺和生命。即使明知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年輕人還是站了出來,站在最勇敢的前線。因為他們知道,唯一不能失去的是希望。不是為了自己,不是為了買樓,不是為了從政,不是為了送子女到英國或者大灣區,只是為了守住最後的公義。
「我已坐了400年監」
香港人理應嘆息。青春的生命,原來對許多手操極權的人來說,從來不屑一顧。5年後,對抗着年輕人和至少100萬個發出強烈訴求的市民的當權者,應該怎樣回看這一刻和這一天的晚上所發生的一切?
還能睡得安枕的又是些什麼人?
50年前,美國派人登陸月球,地球上的拳王阿里反對美國參與越戰,他說,不會為了一個壓迫他爭取平等和人權的政權,走到十萬八千里外用槍屠殺更窮或者更黑的人。「我不會逃跑,你要我坐監,好,現在就來抓我,我已經坐了400年監,不介意多坐四五年。你要我為你們戰鬥,此時此刻,就在這個地方,你們從來沒有為我說過一句話。」
登月至今50年;50年後,此時此刻的香港又會是個什麼世界?那時候,現在掌權的人早已煙消雲散,留下的正是今天穿着白衣迎着催淚氣體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