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盡教育:好好睇住林老師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死因庭第5天研訊,作供的東華三院學務主任(小學)周志堅供稱,他曾任小學校長15年,負責管理東華三院屬下14所小學。他不認為林老師到東華總部是投訴羅婉儀校長,並稱會面後致電羅校長屬正常處理。周稱第一通電話是確認林老師的身分,第二通電話是因為自己對該校了解不多,堅持有需要打電話給校長。他又補充說當時不熟悉處理投訴程序,沒界定會面屬「投訴」,是憑他的校長經驗判斷,又承認致電羅未徵得林同意。
媽媽咪吖!這段法庭供詞聽得王師奶血壓高到爆燈,難為仲話自己做了15年校長。一個教師向校董會投訴是掘個坑自己跳落去,校長係校董會成員,此路怎通?餘下一條窄路就係「上訪」辦學團體,唉!周學務主任,上訪係要好大勇氣㗎,與粵語片攔途向欽差大臣告狀差唔多。唔係來投訴,唔通搵你打牙骹咩!與此同時,也替東華三院悲哀,14間小學在這樣的「人才」管理之下,瞌埋眼都知後果如何喇!周主任在供詞說對該校了解不多,小婦人想問:「對自己負責的學校了解不多,醜唔醜啲呀?斯文些話你尸位素餐,草根些話你係蛀米大蟲。」
罪魁禍首 是制度啊!
審訊過程中,家屬代表律師有金句:「你會唔會喺隻羊作出求救時,叫隻狼去關顧番隻羊?」悲劇已成悲劇,法庭點判法都無改事實,只有徹底檢討學校管理架構才可減少悲劇繼續發生。大律師在庭上批評辦學團體管理不善,又批評校長不知悔改,可能這些都是事實,但大律師對學校管理的千絲萬縷,未必清楚得過王師奶。小婦人早就講過全港學校仍有數不清的潛水羅婉儀,相信羅對教育曾有過滿腔熱情的初心,她之所以弄到如斯田地是制度形成,是制度、制度、制度啊!
罪魁禍首是法團校董會,政府20多年前讓學校獨立於辦學團體之外,只讓辦學團體擁有60%委任校董權力。不評論政府這措施的動機,學校本身有絕對自主權力,擁有絕對權力的是校董會,辦學團體只有辦學宗旨這理念而已。理論上辦學團體仍有60%校董委任權,但一些只有三兩間甚或單頭的學校已成獨立王國,用「失控」兩字去形容絕不誇張。歷史悠久的大辦學團體情况好些,但它們也面臨另類困難:假設1間學校有10個校董,辦學團體要保持控制權就要找6個人做校董。擁有超過100間學校如天主教教區或聖公會就要找600、700人做校董。法例規定每人不得做超過5間學校校董,這些有抄家、無封誥的義工不易找啊!
校董不易找,校監更難尋。教育局容許教統會倡議只接受三兩個鐘頭訓練就可以做校監(相等於公司的董事長),王師奶雖然口誅筆伐,內心仍然理解。三幾個鐘學得幾多嘢啊,校監對學校的了解可以用一嚿雲甚至兩嚿三嚿去形容,唔靠校長靠邊個?一年開嗰幾次校董會,校監又唔係時時到學校,校長身兼CEO和影子董事長職務,權傾朝野。上視辦學團體如徒有虛名的周天子,下視教師如內宮奴婢(太多短期合約教師,為兩餐奈何?),這是校長成魔之道。制度、制度、制度啊!
有風骨,有內涵,不為醬缸所染,不因制度而成魔的校長也有,問題就在「堅持」兩字,王師奶向一以貫之的好校長salute。
文:王師奶
作者簡介:不是普通師奶,家中米缸有幾多斤唔知,但對香港教育界有幾多牛鬼蛇神,有幾多「嗚喱單刀」措施,卻一清二楚。「論盡教育」絕不手軟。[email protected]
(隔周刊出)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33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