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GPS:語文教學的形式與意義取向

語文教學的實踐有兩個取向,分別強調語文的兩個方面。一是語文有約定俗成的規則,教師教學時着重語文表現的形式;二是語文的功能是用來傳達意思的,教師把教學重點放於語文表達的意義。語文的形式與意義,兩者皆同樣重要。

先教漢字後教部首

舉例說,我們教小朋友漢字,一般會先教字,例如「河」、「洗」。小朋友學會了一定數量的字,我們才教部首,例如「三點水」。因為字有具體的意思,「城門河」、「洗手」,大抵是小朋友已有的生活經驗。而部首,以至「有『三點水』的字,意思與『水』有關」等規律,雖然可以幫助小朋友將來學習更多生字,卻很抽象,不易明白。因此,大部分學校採取的教學順序是,先教字、後教部首,由具體到抽象。教漢字的取向是,以語文的意義為主。

先教字母後教單字

然而,我們教英文又是怎樣的?有趣的是,次序正好與中文倒過來。一般先教a、b、c,小朋友學會字母後,教師才開始教apple、banana等單字。字母的表現形式簡單,小朋友容易掌握;而單字則由多個字母組成,相對複雜。學校的教學順序是,先教字母、後教單字,由簡單到複雜。教學取向是偏向語文的形式為主。可見,學校教漢字與英文單字,可以取向不同,取決於我們希望側重語文的哪一方面,是意義,還是形式。

口語說故事vs.書面語朗讀繪本

我們明白了這兩個教學取向的分別,就能解答一些日常遇到關於語文教學的疑惑。例如:我們與小朋友看繪本,究竟應該用口語,還是書面語?假設小朋友年紀很小,懂得的字不多,我們期望透過共同閱讀,培養他們的閱讀興趣,豐富生活常識。那麼,我們就會採用意義取向,用口語說故事給小朋友聽,讓他們樂在其中,亦能增廣見聞;然而,如果小朋友已懂得繪本中的部分字詞,而我們的目的是提升他們的語文能力,那就應該採用形式取向,按照書面語來朗讀繪本。小朋友口頭學會書面語,作為橋樑,有助他們過渡到用文字來學習閱讀與寫作。

另一個例子是,小朋友剛開始學習書寫,我們應否糾正他們的書寫錯誤,例如:不依筆順、寫口語詞語等?同一道理,當目的是誘發小朋友興趣,讓他們愛上書寫,就應該選用意義取向,暫時不糾正小朋友的錯誤,甚至容許他們畫圖示意,以避免窒礙他們的表達意欲。然而,長遠而言,我們卻又必須轉換到形式取向,要求小朋友依照標準筆順,用書面語來寫作,方便將來與其他華語地區的人士溝通、交流。

語文教學的方法不是一成不變的,亦不可墨守成規。要因應小朋友的不同學習情况,靈活變通,適時採用意義與形式的教學取向,以全面發展小朋友對語文的興趣與能力。

文:林浩昌(香港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作者簡介:由香港教育大學教育及人類發展學院的學者輪流執筆,分享對教育研究、政策和議題的所見所感。www.facebook.com/FEHD.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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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PaMa 教得樂 第46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