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隨筆:孩子自我犧牲 挽救父母婚姻
小明的父母婚姻一早出現問題,且已完成離婚手續,但因為不想影響小明的學業,所以離婚後仍住在一起,以及在他面前假裝恩愛。當小明小六升中放榜獲派心儀的中學後,父母以為他心情大好,應該可以承受父母離婚的消息,決定告訴他真相。小明知道後,晴天霹靂,無法接受本以為恩愛的父母已離異,更對未來充滿憂慮。對於只是12歲的他來說,除了要面對新學校、新同學,還要面對家庭轉變,實在太痛苦了,於是患上焦慮症。
性情大變 圖阻父母離異
他開始幻想,如果自己成績不好,派去差的學校,父母會否因此不離婚?他非常內疚自己沒有早些發現父母的問題,如果早些發現,他會考差些,甚至小五開始重讀;這樣,父母可能不會離婚,他覺得自己可以挽救父母的婚姻。很多離異家庭的孩子都有和小明一樣的想法,為了阻止父母離婚,用上不同的方法,有些是變得聽話來討好父母;有些則是用反叛違規,甚至自殘的方式。曾經遇過一個小四的男孩,當他知道父母計劃離婚後,便由一個品學兼優的學生變成問題學生,除了成績倒退、欠交功課,更與同學打架、裝病逃課等,令父母一天到晚忙於處理他的問題,無暇處理離婚的事情。這個孩子正用他的方式挽救父母的婚姻,可惜的是,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徒然,父母最後仍然離婚,而他卻因成績及品行欠佳,只獲派第三組別的學校。為了挽救父母的婚姻,他浪費了過去3年可以好好學習的時間,未來要加倍努力,才有機會升上大學。
父母交代得宜 減低傷害
孩子這種自我犧牲挽救父母婚姻的情况,在離異家庭非常普遍。假如父母不想孩子作這些無謂的犧牲,首先要做的是慎重考慮透過婚姻輔導服務,解決彼此之間的問題,嘗試挽救婚姻。若最終仍無法避免走上離婚這條路,也應向子女好好解釋離婚的原因,盡量回答孩子的問題及擔心,如將來會住哪裏、跟誰住、兄弟姊妹是否一起住,與非同住的父/母的見面安排等,也要讓孩子知道離婚決定與孩子的行為及表現無關,純粹是父母之間的問題。
社署多年前一則廣告「夫妻緣不再,親子情永在」,正提醒父母,夫妻感情可以由濃轉淡,甚至成陌路人,但父母對子女的愛應不受影響。既然當初是夫妻兩人將孩子帶到世間,即使離婚,也要盡量對孩子的傷害減至最低,這是作為父母應有的責任。
文:傅丹梅
作者簡介:註冊社工、輔導員
(本網發表的作品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40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