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非「師」語] 一波多折的工作簽證申請過程 單單特區護照也不夠
早前在專欄分享過作為The Amazima School (TAS)美烏團隊中唯一一位華人,生活和工作上總會遇到一些跟其他同工截然不同的經歷,例如其中兩期提到在英語課堂上教中文和乘坐出租電單車戴口罩的習慣。這些軼事,當中一些決定全屬個人意願,做與不做,無傷大雅。然而,遇上大是大非的事情,如處理政府法律文件,我得按著我跟同工的不同而作出適切的應對。 申請工作簽證是其中的佼佼者。 內容提供:山姆老師(Miss Samwise,長駐東非的港籍英語老師) 省錢的免簽證九十天 我跟我的美籍同工均是先以單次旅遊簽證九十天入境烏干達的。這三個月是我們申請工作簽證的緩衝期,予以我們足夠時間預備所需文件、遞交申請表格和等候獲批。不同之處在於香港特區護照容許我免簽證在烏干達逗留九十天;我的美國同工則需申請,費用為美金五十元。 這方面,我確是省錢省時。 烏干達簽發的工作簽證共分七大類別,從建造業至外交不等。我辦理的則是G1宣教士工作簽證。所有申請人在申請前必須親身前往位於首都坎帕拉的國際刑警組織(通稱Interpol) 辦事處,申請有效期半年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俗稱「良民證」(Certificate of Good Conduct)。 全球護照僅四種主色:紅、藍、綠、黑。為什麼香港特區護照為藍色呢?加勒比海共同體(Caricom)成員國使用藍色護照;藍色護照亦是北美、南美及大洋洲等「新大陸」國家的象徵。(網上圖片) 晨早出發辦「良民證」 一般來說,遞交所有文件後,處理申請約兩個禮拜,申請結果會以掛號郵件寄至入境處。TAS的行政助理Faith會代為跟進辦理我的工作簽證。她是專責所有外籍同工一切有關工作簽證的事宜,包括預備相關文件、繳交所需費用、按時安排續簽、陪同申領「良民證」和領取工作簽證等。幸好有她,我們這群外籍同工才不用費神周旋不同的政府部門。 由於申請「良民證」不設電話和網上預約,亦沒有即場派籌安排;從學校到首都坎帕拉的車程約三小時,我們在辦公時間內越早到Interpol辦理越好。於是,我跟Faith清早六點出發。一路上,她講解申請程序--提交所需文件後,耐心等候職員叫號,捺印指紋。一切順利的話,應該可以在中午前離開。 聽起來頗為簡單,現實又如何? 終於到了Interpol。雖是早上九點半,已有十多二十人排隊等候。輪到我們提交申請,Faith把文件夾遞給身穿白色Interpol恤衫制服的職員。他逐一查看內裏的文件,如「良民證」申請信、受聘通知書、學歷證明副本、香港身分證影印本等。當他看見我的香港特區護照時,他從封面至封底逐頁逐頁的細讀,「研究」完後,抬頭說:「您是中國人?」我點頭。「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護照,這是中國護照嗎?」 我愣了。環顧四週的申請人,不是來自英美,便是印度。他沒有看過香港特區護照,我不驚訝,也沒有覺得被冒犯,只是我該怎樣證明手持的護照是合法和有效?我跟Faith四目相對,不知所措。這位職員道貌岸然的著我們到中國駐烏干達大使館尋求協助,待他們證明我的護照屬於中國護照後再回去辦證。由於我是第一位非來自美國的外籍同工,Faith從未處理過類似情況,我們唯有聽從這位職員的提議,到大使館走一趟。 中國駐烏干達大使館位於首都坎帕拉的使館區。(圖為大使館在四月下半旗,悼念新冠肺炎逝世的同胞)(網上圖片) 申請「良民證」的最後程序便是在申請表上捺印雙手十指的指紋。 幸好Interpol位於大使館區,數分鐘車程便到達中國大使館。甫下車,只見一條大概由四五十個本地人組成的人龍,排隊分批通過安檢入館。進到水泄不通的詢問處,二百多呎的空間擠著二三十個本地人,我猜他們是申請工作簽證,希望出國謀生 。詢問處設有四個服務櫃檯,只開放其中兩個處理查詢,無怪乎等候的人龍這麼長。我下一步是什麼? 原來還須「公證」 六神無主之際,一位身高六尺、穿著便服的本地中年男士走過來,用盧達語問我們的來意。Faith跟他說過明白後,他對我擠眉弄眼,示意我跟在他後面,用肘開路向前行,來到其中一個櫃檯。他以身體擋著從背後擠擁上前的本地人,用英語對我說:「您現在可以跟職員說出您的要求。」先別說他原來是這裏的職員,更想不到他竟會如此幫助我,讓我「插隊」,感覺好像在沙漠中遇到綠洲。 我謝過他後,看見隔著玻璃窗的另一端坐著一位女同胞,終於見到「自己人」,心頓時定下來,即時「轉台」用普通話道明來意,並將護照遞給她。怎料,她跟Interpol的那位職員一樣,皺眉翻看整本護照,說:「我跟領導溝通一下,看看他怎麼說,您稍等。」什麼?使館職員也沒看過香港特區護照,這回我真的無奈,唯有沉著氣繼續等待。 申請「公證」手續簡單,填妥表格,繳付費用,兩個禮拜後便可領取。 猜猜在大使館申請這份「公證」費用多少?約港幣二百元。 過了數分鐘,她跟上司一塊回到櫃檯,告訴我申請「良民證」前,必須在大使館辦理「公證」。我百思不解,說:「 『公證』是什麼?」女職員立馬回答:「『公證』是您在這裏使用特區護照前,必須經使館認證此護照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這樣,不論我申請任何法律文件,有關部門也會受理,獲批的就帶有法律效力。」「申請一次便一勞永逸,是嗎?」這問題聽起來有點不經大腦,我還是硬著頭皮的說了。當下我最想知道的不是申請「公證」程序和費用,乃是對方清晰的確定,免得下次續簽工作簽證時,遇上同樣波折,弄得茫無頭緒。 Interpol簽發的「良民證」 (樣本),有效期為半年。即是說每次續簽工作簽證,必須先申請「良民證」。(網上圖片) 刊載於︰GRWTH 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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