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不養寵物 投票解爭拗(9-15歲)

問:女兒13歲,突然不停要求養寵物,例如:、兔仔、刺蝟等。我很害怕這些小動物,一來有異味,二來家中沒有地方,所以已經多次拒絕她。但女兒依然死心不息,還常常拿爸爸也養魚、養鸚鵡來質問我。但實情是,我丈夫因為工作壓力大,早前又做過大手術,知他想藉此減壓,我才勉為其難接受,真沒想過女兒會如此幼稚。想請教有沒有方法幫助我說服女兒打消養寵物的念頭,因為我不想再天天跟她吵架了!

答:就這個個案,我相信處理的重點不在於寵物的問題,因為養或不養,每個家庭或情景都不同,很難一概而論。反而,我想多討論這對母女之間,在面對爭論時應該如何處理。

子女踏入青春期 應平等相待

13歲的少女開始進入青春期,父母與青春期子女最理想的親子關係,是以朋友般相待,用相對平等的地位去討論、決定一件家庭的事。此外,來信中我看不見爸爸的角色,其實這既然是一個三人家庭,各個家庭成員都應該參與決策。

我最期望三方都細心聆聽對方的聲音,比方媽媽表達了很害怕小動物,女兒又可否想想,有沒有其他東西可替代養寵物呢?又假設女兒仍然很渴望養寵物的話,媽媽又可否嘗試羅列一些限制、規範,如女兒承諾遵守的話,便放手讓她飼養呢?

三方各自陳述再表決

當三人各自陳述後,若仍未能達成共識,我會建議投票作決定,但輸的一方必須要服從勝出一方。須知道投票結果,總會有家庭成員不開心,但也得學習接受,况且一家人有商有量,遠比是否養寵物更重要。

資料提供:香港基督教服務處Pario教育服務服務主任(註冊社工)廖李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