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校董會﹕參與校政 改善學習環境 家長做校董 為孩子發聲

法團校董會 搞乜東東?

當大家剝着花生看屯門興德學校校政風波時,有無想過,孩子的學校,其實都有機會成為下一次的新聞主角?要防患未然,「靠得住」的法團校董會固然重要,但與其靠人,何不親身參與,爭取以家長校董的身分進入學校最高權力核心,為子女營造更理想的學習環境。

文:沈雅詩    圖:黃志東、劉焌陶、受訪者提供、資料圖片

小模特兒:譚深予、張光延、歐陽沛、林學津@香港兒童音樂劇團

身兼香港革新教育家長同盟的周勁倫(Eiffel),是現屆聖公會聖彼得小學的家長校董,他說,這個身分,讓他有機會涉足校政,「以往家長是從來無權過問校政的,但自從有《校本條例》,家長能夠透過選舉加入法團校董會,全面監察學校運作」。

Eiffel在一所大型國際銀行擔任資訊科技經理,在他的學生年代,已積極參與學生會事務,如今作為三孩之父的他,就更加關心教育問題,上至TSA、普教中,下至全日制小學學童的休息時間,在Eiffel眼裏,也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早在兩年前,長子才剛入讀聖彼得小學時,他已決定要加入法團校董會,希望有機會跟辦學團體委派的董事、校長等決策人,一起商議學校各種政策,並了解學校的財政預算、人事變動等狀。

但對於家長教師會(下稱家教會)的常務委員職務,他就坦言興趣不大,「其實家教會與法團校董會的性質是不同的,前者主力做聯誼工作,後者牽涉較多學校政策」。

家長校董在法團校董會的角色絕非橡皮圖章,他和其他校董一樣,擁有發言權,亦有投票權,不一定要聽命於校長。

然而,當年作為一個小一家長新丁,要爭取家長選票並不是容易的事,「第一,我對學校認識不深;第二,我不是舊生;第三,我是新來的家長,無人脈。所以對比很多曾參與過家教會事務的競選對手來說,我是輸蝕的,唯有比他們加倍努力,做更多宣傳工夫」。

雖然只是家長校董選舉,但Eiffel做足工夫,印刷政綱。

投入選戰 自行印製參選政綱  

過往,聖彼得小學候選家長校董只會在學校壁報板張貼簡單個人介紹,但Eiffel卻非常出位,當正這是一場立法會選舉來辦,不單自掏腰包印製參選政綱,又開設facebook專頁,也利用WhatsApp拉票,「我用盡所有資源、平台進行選舉工程,是否選到是一回事,最希望是可以宣揚改善全日制小學學習生活的理念」。

結果出乎意料,他擊敗兩名對手,成為第二高票的當選人,當上「替代家長校董」一職。由於聖彼得小學法團校董會的章程只設立一名家長校董,因此需要按《教育條例》規定,同時設立一名替代家長校董。基本上,替代家長校董與家長校董並無大分別,他可參加法團校董會會議,發表意見,但當涉及投票時,就只有家長校董才可行使投票權,除非家長校董缺席會議,替代家長校董方能投票。

Eiffel肯定家長校董的角色,以他為例,兩年前便成功幫助學生爭取到每星期多一節25分鐘長小息。

成功爭取長小息

「其實校董會會議,不是每每要去到投票決定這一步的,相反,很多決策也是協商出來,所以,我第一年雖然擔任替代家長校董,但也可以發揮到作用。例如,我成功幫學生爭取到每星期多一節25分鐘長小息,校方也因而在長小息時段開放活動室讓小朋友入內耍樂,很多家長告訴我,他們的子女對這個新安排感到很開心。」

作為一子兩女之父,Eiffel十分關注教育政策,爭取為孩子發聲的機會。

他的另一項「政績」是改善選舉安排,「家長校董選舉以往一直是周六早上進行的,但其實很少家長會專程返學校投票,以致投票率很低,同時,候選人亦缺乏宣傳渠道。經過反映後,校方在去年改在上學及午膳時段投票,又讓候選人可錄製宣傳片上載學校網頁,增加曝光率」。

家長校董和家教會常委均與學校有緊密聯繫,但兩者職能不同,家長可按照自己專長參與。

決策上發聲 勿看輕自己

去年再度參選,並以最高得票率當選為家長校董的Eiffel勉勵各位家長,不要輕看自己的角色,「沒錯,以票論票,家長校董在整個法團校董會只得一票,未必可以左右大局。但正如我所言,很多決策也是透過協商出來的,最重要,是能夠把家長的聲音,又或者你個人的管治經驗,帶入法團校董會,我相信,小改動可帶來大改變!」

■無決策權

家教會——助了解學校政策

相對校董會,家長對家長教師會(家教會)的熟悉程度會更高,雖然它無實質決策權,但只要能夠當上常委,就會較一般家長更易接觸到校長,更深入了解學校政策。

與校長開會 反映家長意見

保良局陸慶濤小學現任家教會主席朱太說:「我學校的家教會大約一個月至一個半月開會一次,主要是向校方反映家長的意見和查詢,例如我們討論過蚊患、課程等議題,校長一般都會列席,大家便有機會交流,常委也能掌握更多政策背後的原因和理念。」

朱太的兒子今年升小五,過去四年,當全職家庭主婦的她,也積極在學校當義工,「兒子小一初來埗到時,不單他混沌,我亦有這種感覺。怎樣才可以幫助我盡快融入這間學校呢?我想,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入校做義工,透過每天早上進入班房收功課、午膳帶領康樂活動、當故事姨姨等工作,我很快便掌握到學校運作,也和兒子有更多溝通話題」。

2015年,朱太第一次競逐常委,她不單當選,並成為主席,而今年6月,她又再一次「冧莊」,「坦白說,做家教會主席的確十分忙碌,因為教師、家長都會找你,我便試過最多一天收過500個WhatsApp。但的而且確,有時家長關心的問題,我也沒有想過,當作關心兒子身處的環境向校方了解一下,對自己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關鍵人物

校監——為學校負法律風險

在興德學校事件中,校監也是關鍵人物,究竟校監在一校之中,又擔任什麼角色呢?中華基督教會全完第二小學(全二)校長鄧依萍指出,校監角色相當重要,「他要為學校背負法律風險,亦要負責主持法團校董會的會議,就是教職員的糧單、聘用外購服務的合約等,也是由他簽發」。

校監多數由辦學團體委任,雖屬義務性質,但卻在法團校董會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義務性質 可兼任多校

鄧依萍表示,以全二的校監為例,他是由辦學團體委任,任期最多6年,屬義務性質,「同一人可以兼任多間學校的校監,加上校監是義務,他有自己的公務,非常忙碌,所以實際運作起來,有些工作是授權校長處理的」。

作為校長,鄧依萍支持成立法團校董會,因為有助平衡各方聲音,但她坦言,有時也很激氣的,「校董不是同工,亦不知校情,有時我和同事花了很多心血做的事情,他們簡單一個理由便否決了,不准做;至於家長校董,有時也未必充分了解議案,只會從自己小朋友的利益做出發點。不過,每一次有激氣事件發生,我都會檢討,究竟是我和同工的構思不完美?抑或真的是出於董事不理解呢?」

中華基督教會全完第二小學校長鄧依萍支持成立法團校董會,認為有助平衡各方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