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專家﹕教分想要和需要 抗引誘(2-8歲)

問﹕我的女兒7歲,性格單純,她在小學結識了一名很好的朋友,這個小朋友間中會帶耳環、手鏈、防水手表回校,她會放在書包裏,小息時拿出來向女同學展示,又問我的女兒有沒有同樣物品。女兒見到人有我無,當然會羨慕,回家後就請求我買,我拒絕後便十分失落。我明白她的心情,但不想她這麼小就看重物質。我應如何向她解釋呢?

答﹕我建議家長先向老師了解清楚情况,校內孩子帶奢侈品是否常見?原則上大部分小學都不容許孩子帶耳環、手鏈回校,即使是放在書包內,都屬違禁品。不過家長先不用抱着告狀心態,而是表達憂慮,擔心小朋友帶奢侈品回校的現象,會改變小朋友淳樸的價值觀,甚至形成比較的風氣;就算家長努力教好孩子,不用追求奢侈品,但誘惑一直存在,刺激孩子,小朋友難免受影響。

跟學校溝通的事宜,應由家長出面去處理,而非叫孩子告知老師,否則肯定會破壞孩子間的友誼。處理期間亦要保持低調,盡量不要告知其他家長或同學,更不要在社交群組提及,以免多生事端及波及孩子。

至於如何向孩子解釋,家長可趁機教導他們正確價值觀,學懂分辨什麼東西是「想要」,什麼是「需要」。

想要的東西可以無窮無盡,以耳環為例,的確可令外觀變得漂亮,但對一個小朋友來說,又是否非要不可呢?還是只是「想要」?孩子是有能力去判斷的。

相反,一隻防水手表有助掌握時間,考試期間更加能派上用場,可算是「需要」。

在教導這個觀念前,家長宜先照顧孩子的情緒,首要是展現同理心,大方承認每個人都有想要的東西,例如見到有人住在大屋裏,爸爸媽媽一樣感到很羨慕。這會令孩子一開始就相信,爸爸媽媽一定明白她的心情。之後家長可回應她的心情,指出女兒心中想要什麼、人有我無的失落感,令她更覺得被明白。家長緊接要做「搭橋」的工夫,即是用「不過」這類用字,再帶出「想要」和「需要」的分別。

展現同理心 避免一口拒絕

同理心與「搭橋」要按次序去做,如果一口就拒絕了她,她的情緒很容易有反彈,之後即使再去表達對她的理解,她都未必聽得入耳,情緒甚至親子關係已受到打擊。

最後,女兒每天都要面對很大的引誘,加上在跟好朋友之間的比較,也可能令她心情低落,所以千萬別忘了要教她如何應對朋友的炫耀。有一些句子是可以教她說的,例如:先說「真的好漂亮,多謝你給我看你的物件」,用正面和肯定的態度應對對方,並得體地表達感謝;接着可以說「我都想要,但媽媽教我要分辨什麼是需要」,一來承認自身感受,二來重申了個人立場。

資料提供:香港小童群益會資深社工鄭惠君

文:李樂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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