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雞媽媽:記遊行中的一段對話

資料圖片

記遊行中的一段對話——

母:「今年人少了,很多朋友都覺得走下去也沒用。」

子:「怎可以這樣容易放棄?」

母:「你要想像,他們不像你人仔細細、只走了兩三年,而是走了很多很多年,但現實卻朝壞的方向去了。」

子:「但是能夠年年走出來,不也是成功嗎?要不,連這個也會失去……」

孩子有時確實令我驚訝,而且他的語氣是「肉緊」的。

我沒再把遊行的種種爭議聊下去,譬如有大專院校的哥哥姐姐事先張揚不參與,以及有些人繼續無感,覺得七一遊行只是「自high」,以便其餘364日得過且過……我也沒有,把自己的無力感告訴他。

二十年間,我們在荒誕異境中愈陷愈深。水馬陣是有機體,每回相見每回長大;今年不獨雨傘是違禁品,連筆、電腦、防曬乳液、止汗劑、香水、驅風油、防蚊膏、唇膏等,也統統變得威力驚人,採訪不准帶;歷時兩年、經廿二場談判、搞了一場「大龍鳳」敲定的《中英聯合聲明》,原來是「不再有現實意義」的「歷史文件」;官方媒體的洗腦歌仔把行政管理權、立法、獨立司法和終審權等我們依法享有的權利,變成皆大歡喜的「中央大禮包」;民望負值的局長和最愛在議會睡覺的議員,獲異境政府頒發勳章,異常勵志,套網民說法是「躺着也中章」;曾是中學校長的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副主席在《城市論壇》說:「我哋要求釋放劉曉波冇問題,咁內地民眾要求釋放七個警察,大家又點睇?」……

妄言詭辯中 鍛煉孩子腦袋

在這種環境中成長的孩子,更要學習清醒。我告訴自己,下回遇上荒誕事,先別氣得急跳腳,要試着與孩子討論箇中關鍵——哪個是偷換概念?哪個是比喻不倫?怎樣的領導人才害怕得連唇膏也不准人帶?哪一項才是警察的任務:保障公民和平表達的權利,還是防止領導人尷尬?

要鍛煉好腦袋,因為妄言詭辯陸續有來,而且說的人只會愈來愈不害臊,甚至裝成一副道貌岸然的權威模樣。

今年七一下了幾場雨,衣服濕了又乾,才乾又濕透。我們沒看晚上的煙火,據說花樣都被冲刷得變形,恰似一則有關香港前途的寓言。暑假後,我認識的朋友中有兩戶將會移民,因為孩子。

至於遊行,只要孩子願意,我們就一起走。畢竟,未來是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