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隨筆:借孩子之名

奕奕自從升上小五後,父母便經常因為他的成績而爭吵。媽媽因為以前欠缺讀書機會,只讀到中學便出來社會工作,10多年來也只是做一份文職,因此,她很希望奕奕考入大學,將來找到較好的職業。每當奕奕測驗或考試分數未如媽媽理想時,她便會大發雷霆。爸爸對奕奕的學業則沒有那麼緊張,只希望他健康快樂地成長。因此,每當媽媽責罵奕奕不努力時,爸爸都會插嘴責怪媽媽是虎媽,令媽媽更為憤怒,連爸爸也一起罵。因為不願看到父母經常為他爭吵,奕奕很用功讀書,只是分數仍未達到媽媽的期望,父母仍然每天爭吵。

孩子被剝奪見父親權利

奕奕中二時,父母離婚了。媽媽帶着奕奕搬去與婆婆一起住,從此不許他見爸爸。奕奕很掛念爸爸,很想見他,但每次提起爸爸,媽媽都會很生氣不讓他們見面。有一天,爸爸到學校接奕奕放學,奕奕很開心,兩父子吃了一頓豐富的午餐。晚上,媽媽知道奕奕見過爸爸後怒不可遏,不但把奕奕痛罵了一頓,也打電話與爸爸爭吵了一小時。奕奕很害怕,之後爸爸再到學校接他時,他只是打一下招呼便直接上校車回家。

被迫當取贍養費信差

大約半年前,媽媽突然讓奕奕見爸爸,但同時交給他一個任務,就是問爸爸要錢。後來,爸爸因遭到減薪,給的錢減少了,媽媽非常生氣,將他們父子每月一次的見面時間由一天減到半天。爸爸極之不滿,在電話裏與媽媽吵了一頓。奕奕不想每次見爸爸都要問爸爸要錢,漸漸不想見爸爸了。

父母因着個人的成長背景及經歷,對孩子的期望及管教或會有很大差異。最理想是夫婦取得共識,管教一致;若未能一致,也盡量不要在孩子面前爭吵,增加孩子的罪疚感。很多時,管教問題只是夫婦關係不和的表徵,真正問題可能來自溝通與信任,甚至是父母把自己的童年遺憾投射在孩子身上。像奕奕的媽媽,她希望兒子多讀幾年書,有更高學歷,來補償她對讀書的夢想。

父母很多時不願意承認自己的問題,總是說一切是為孩子好,為孩子前途着想,但卻偏偏選擇離婚,令小朋友被迫要與至親分開。如果真的是為孩子着想、愛孩子,父母應該做的是尋求專業輔導,改善夫妻關係,學習有效的溝通模式及管教方法,而不是借孩子之名,逃避自己的問題或達成自己的目標。在奕奕的個案中,孩子不但被剝奪見父親的權利,更成為取贍養費的信差,對他非常不公平。

孩子是獨立的生命個體,不是父母關係問題的代罪羔羊,更不是達成個人願望的工具。

文:傅丹梅(註冊社工、輔導員)

[Happy PaMa 教得樂 第324期]